重磅改革!证监会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精准滴灌“新质生产力”

作者: 2026-04-14 11:52:00 浏览量:3

 

重磅改革!证监会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精准滴灌“新质生产力”

410日,资本市场迎来一项聚焦服务实体经济与科技创新的关键改革。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此次改革的核心举措之一,是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旨在为更多具有高成长性但暂未盈利的优质创新创业企业打开资本市场大门,引导金融活水精准灌溉“新质生产力”。

 

一、 改革核心:增设新标准,提升板块包容性

 

本次《意见》提出了8条具体改革举措,首要任务即是优化发行上市标准,增强创业板对新兴企业的吸引力与包容性。

 

1.  明确服务重点:《意见》强调,创业板将进一步发挥其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板块特色,加力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企业发展,并积极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和新型消费、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优质创新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2.  增设第四套标准:在用好现有上市标准的基础上,本次改革专门增设了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该标准旨在重点服务于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优质创新创业企业,为它们提供更为适配的上市路径和金融服务。这标志着创业板对科技创新企业的上市包容性达到了新的高度。

 

二、 机制创新:多方协同,提高服务效能

 

除了上市标准的优化,《意见》还着力于机制创新,汇聚各方力量提升企业上市服务效率。

 

1.  建立预审阅机制:将建立首次公开发行预先审阅机制,以保护优质创新企业的技术安全和信息安全。

 

2.  发挥地方政府作用:试点开展由地方政府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推送拟上市企业信息。试点推送范围主要为已申请辅导备案、拟按创业板第三套或新设的第四套上市标准申报的企业。地方政府的推送信息将作为审核注册的重要参考,以发挥其了解辖内企业的优势,但不作为企业上市的必备程序,审核注册职责仍由证监会和交易所依法独立履行。

 

3.  优化融资与交易制度:包括推出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提高简易程序融资额度上限、支持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优化大宗交易机制、丰富创业板ETF及衍生品体系等,全面提升市场活力和服务能力。

 

三、 强化监管:严把入口,压实责任

 

在提升包容性与服务效率的同时,《意见》同样强调要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改革在市场化、法治化的轨道上稳步推进。

 

1.  严把上市准入:进一步压实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主体责任和证监会的监督把关责任,提高审核问询的针对性,强化全流程廉政风险防控,对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责。

 

2.  加强持续监管:将持续严防严打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强化穿透式监管。同时,将完善并严格落实退市制度,推动上市公司实现“质量回报双提升”。

 

3.  压实中介责任:将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完善保荐业务监管,加强执业质量评价。

 

此次创业板改革的深化,是对发展新质生产力战略部署的资本市场响应。通过更具包容性的上市门槛、更有效率的服务体系与更严格的过程监管,创业板有望进一步成为培育创新企业、促进科技、资本与产业高水平循环的重要平台。

 

来源说明:本文核心政策与内容,均整理自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及官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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